開車騎車撞到人怎麼辦?過失傷害刑責、車禍和解技巧與律師費用全攻略

交通事故 | 2026-10-06
發生車禍的當下,看著受傷的對方與毀損的車輛,許多人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念頭往往是:「會不會坐牢?」、「對方要求天價賠償怎麼辦?」面對接踵而來的警察局筆錄、保險理賠溝通與潛在的刑事責任,這種不安與焦慮完全可以理解。
別慌張!本文由余家斌律師為您整理車禍後最常見的刑責、談判注意事項與保險理賠困境,帶您一步步化解危機。

一、開車騎車撞到人,會有什麼刑責?

車禍發生後,若有人員受傷或死亡,就不再只是單純的民事車損賠償問題,更可能涉及下列刑事責任:
(一)過失傷害罪(刑法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過失致死罪(刑法第 276 條): 若不幸造成人員死亡,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三)肇事逃逸罪(刑法第 185 條之 4): 發生車禍無論誰對誰錯,只要未留在現場處理或未救護傷患逕行離開,即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刑責為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或重傷者為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故切記,發生車禍後切勿逕行離開現場,務必通知警察到場,如有人員受傷,更是必須協助通知救護車到場救治,以免觸犯重罪!

二、關鍵疑慮:過失傷害判多久?能不能易科罰金?有沒有可能緩刑?

初次面臨刑事訴訟的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會因此需要入獄服刑。

(一)過失傷害判多久?

法院於交通事故衍生之刑法過失傷害案件量刑時,會綜合考量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初判表/鑑定意見書)、受傷程度、肇事後態度以及是否達成和解。一般初犯且情節輕微的過失傷害案件,法院多判處 1 至 4 個月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能不能易科罰金?

根據刑法第 41 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所以,若被判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非難以收矯正之效者,可以申請易科罰金。法院於判決書宣告刑會加上「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XX元折算一日」字樣。目前法院針對交通事故衍生之刑法過失傷害判決,於易科罰金宣告刑上,通常以新臺幣 1,000 元折算一日(例如:判刑 3 個月,得易科罰金約 9 萬元免除牢獄之災)。

(三)有沒有可能緩刑?

有可能! 依刑法第 74 條,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且符合無前科或 5 年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者,若展現悔意並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且履行賠償,法官很有可能給予 2 至 5 年的緩刑宣告,期間內只要未再犯罪,即不需入獄也不需繳納易科罰金。

三、車禍沒和解會怎樣?

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告訴權人必須在事故發生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所以:
(一)如果被告與受害者順利和解
:受害者可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案件將獲得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不留下刑事前科。
(二)如果被告與受害者沒達成和解
:檢察官起訴後將進入法院審判程序。缺乏和解證明,法官通常給予較重的刑罰,且極難爭取到緩刑;後續對方仍可在刑事訴訟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被告索賠。

四、談判與理賠難題:協商時對方獅子大開口如何處理?

民眾常好奇,車禍事故案件,精神慰撫金合理金額是多少?實務上,法院在判斷精神慰撫金額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及受傷程度後決定,並無固定數額。此時,就容易遭遇談判桌上最常遇到的困境,就是對方提出了遠超出合理範圍的賠償金額(包含精神慰撫金、工作損失等)。
【律師建議策略】
  1. 切勿當場承諾:遇到天價索賠,切勿因慌張而當場簽署任何書面協議。
  2. 回歸單據與鑑定:要求對方提供實支實付的醫療單據、薪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是否需專人看護、需休養多久)。
  3. 釐清肇事責任比例:若對方也有過失,可主張「過失相抵」,按責任比例扣減賠償金額。
  4. 如果回歸單據與鑑定及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後,可以確認受害者的索賠價格過高,則被害人的天價索賠未必能得到法官認同,此時就算被告因此無法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於量刑時仍會將被告有無盡力與被害人和解等情事納入考量,不一定會將無法和解的不利益全部算在被告頭上。

五、保險算盤:車禍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怎麼辦?保險公司有沒有可能不理賠?

(一)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怎麼辦?

當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上限不足以涵蓋對方的索賠額度時,差額部分依法仍須由肇事駕駛個人自行負擔。此時若能有專業律師協助評估合理賠償範圍,能有效將差額壓縮至合理區間。

(二)保險公司有沒有可能不理賠?

有可能,若遇到以下狀況,保險公司可能拒絕理賠或向您求償:
  1. 除外責任:酒駕、無照駕駛、從事犯罪行為、故意行為等。
  2. 未經保險公司同意私下和解:依保險法第93條規定:「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故若未經保險公司參與或同意私下與對方達成和解,保險公司不受該和解金額之拘束,僅會在合理範圍內給付賠款。

六、解決方案:車禍律師費用與專業效益評估

許多人擔心請律師費用高昂,但事實上,專業車禍律師能協助您節省的時間與經濟成本,往往遠高於委任費用:
服務項目 車禍律師費用範圍 專業能為您帶來的效益
法律諮詢 約 4,000 - 6,000 元 / 小時 釐清肇事責任、評估合理賠償金額與談判策略
陪同調解 / 談判 約 10,000 - 30,000 元 / 次 避免被談判對象恐嚇或被保險公司割韭菜,掌握談判主導權
撰寫訴狀 約 10,000 - 25,000 元 / 份 提出具法律效力的答辯狀,精確引用過往判例減輕刑責
委任訴訟/
每一審級
約 70,000 - 100,000 元 全權處理出庭、蒐證與辯護,爭取不起訴、易科罰金或緩刑

七、FAQ(常見問題)

Q: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一天多少錢?

A:現行法院面對因交通事故衍生之過失傷害案件且判決得易科罰金者,通常折算一日為新臺幣 1,000 元(少數情況為 2,000 或 3,000 元)。例如判刑 3 個月(90 天),易科罰金約為 9 萬元。

Q:車禍沒和解收到傳票怎麼辦?

A:若接到地檢署或法院傳票,代表案件已進入刑事偵查或審判程序。建議儘速攜帶事故初判表與診斷證明諮詢車禍律師,評估是否能在法庭上爭取再次調解、不起訴或緩刑。
Q:過失傷害和解可以撤告嗎?
A:可以,因為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所以被告只要在檢察官作成起訴或不起訴決定前;或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並由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或法官就會給予不起訴或不受理判決。

面臨車禍糾紛?讓專業律師為您爭取最大權益

車禍處理不僅是法條的套用,更是心態、談判技巧與證據準備的全面較量。若您目前正面臨對方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拖延理賠,或是面臨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焦慮中,請不要獨自承擔壓力。讓德煦法律事務所 余家斌律師協助您全面檢視事實經過、相關證據資料及可引用之有利法院實務見解,陪同您一起與當事人協商,並在地檢署或法院為您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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